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94]次 更新日期:2014-11-14 14:56:32.0 |
根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拟对采购编号为:瀍政 [2014]19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清雪除冰设备及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瀍政 [2014]19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清雪除冰设备及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预算金额:72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内容:压缩式垃圾车、雪铲设备、装载机。
7、招标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安装标准。
9、供货期: 20 日历天
二、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所投产品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原厂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
3、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开标时以原件为准,未能出示原件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出示法人证明及身份证)。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 11 月 20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三号金城宾馆2楼229室
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9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三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6135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2楼22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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