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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叶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0]次 更新日期:2014-11-06 14:1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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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叶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农经〔2014252号文下达,工程实施方案由平发改农经〔2014]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配套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解决叶县12个乡(镇、办)33个行政村和12所学校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农村人口5.3862万人,学校师生1.38万人。

2.2建设内容:本次饮水安全项目需新建饮水工程22处,其中新建集中供水水厂1处,供水站18处,学校供水工程3处。

2.3计划工期:

达到招标人要求

2.4项目编号:HNDCZ-2014-1452

2.5标段划分:

20标段:洪庄杨水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安装;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20标段(水厂机电及自动化设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之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

3.2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以上人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网上可供查询的社保证明。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符合“3.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需齐全且可查询)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110620141112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到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路南铁成企业管理8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1128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付女士                     话:0375-6113992

行政监督机构:平顶山市水利局

    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电    话:0375-259602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话: 0375-7038879

    真:0371-65585906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箱:hnd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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