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5]次 更新日期:2014-10-29 10:16:49.0 |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公安局2013-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灵宝市公安局2013-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CDZBCG-2014-795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采购名称及数量:
一标段:卫星通信装备建设:一体化编解码终端1套;机房电源1套;网络接入设备:光纤多业务综合接入设备1套,16路语音卡1套;
二标段:激光生物物证发现仪1套;进口真空熏显罐1套;
三标段:身份证阅读器10套;专业扫描仪20套;
四标段:高清视频会议终端1套,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1套,调音台1套,功放1套,音箱1套,专业会议话筒1个,高清液晶电视2台,机柜1.2米1个以及线材、连接头、高清连接线等辅助材料;
五标段:商用台式电脑115台,GPS市县联网升级改造。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2、交货地点:灵宝市公安局
3.3、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完工(因雨雪、大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制造企业或经销商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3、经销商需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设备的专项授权;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一、二、三、四标段所有设备连接端口必须与省公安厅对接;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4 年 10月 27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2014年企业缴纳个人社保证明)、近三年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二标段除提供以上资料外,生产商需提供警用装备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警用装备销售批复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2、招标文件一、四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600.00元,二、五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一、四标段每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二、五标段每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 元/人民币),三标段伍仟元整(¥5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上午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灵宝市宝源酒店八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本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公安局
地 址:灵宝市金城大道中段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3525888368
代 理 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师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0371-67789598 13193966508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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