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滨中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 已由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淇滨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淇滨中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
2.2 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01 心理管理系统 1
02 沙盘设备 2
03 宣泄设备 1
04 团体辅导箱 1
05 身心放松椅 2
06 多感放松治疗系统 1
07 智能反馈训练系统 1
08 脑波灯反馈系统 1
09 艺术辅导箱 1
10 打印机 1
11 录音笔 1
12 心理挂图 36
13 沙盘软件 1
14 记忆广度测试仪 1
15 注意力集中能力测定仪 1
16 移动台 4
17 电脑 4
18 高效学习系统 10
19 办公桌 2
20 文件柜 2
21 台灯 1
22 椅子 25
23 窗帘 10
24 沙发 2
25 饮水机 3
26 照相机 1
27 DV(数码摄像机) 1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23 日至2014年 10 月 27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新区)兴鹤大街北段与延河路交叉口西南角聚缘茶庄三楼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的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留原件。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 10月30 日 9:30 (北京时间)(具体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递交文件及谈判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沿河路交叉路口聚缘茶庄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壁市淇滨中学
联 系 人:游国宇
电 话:13939285186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应女士
电 话:0392-686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