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4-10-29 10:15:21.0 |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4]042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嵩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PM2.5、O3、CO新增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PM2.5、O3、CO新增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4]038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预算资金:4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3、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3日下午18:00。
2、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分。
2、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六、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王先生 乔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8639297886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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