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2]次 更新日期:2014-10-27 11:18:32.0 |
一. 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招标人为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LZC2014-Ag099
2.2工程名称: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2.3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省发改委、水利厅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2.6 招标范围: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等全部勘察设计任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5)投标人
(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留存)。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委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3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干休所大门西侧二单元5楼501室(隆庆祥服饰楼上)。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5- 5052552
行政监督机构: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 址: 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电 话 :0375-2596023
招标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189375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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