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4-10-21 10:33:32.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2、工程地点:偃师市境内
2.3、招标编号:DSEC-2014-145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八个标段
一标段:缑氏一中、缑氏二中餐厅改造
二标段:缑氏扒头小学教学楼新建
三标段:邙岭一中教师餐厅新建、邙岭三中综合楼新建
四标段:大口铁村小学学生餐厅新建、大口铁村小学宿舍楼新建
五标段:高龙高崖小学操场、围墙、排水管维修改造
六标段:山化三中(牙庄小学)校舍维修改造
七标段:翟镇田中小学学生宿舍楼新建
八标段:首阳山镇石桥小学校舍维修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和一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3.4、具有“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2011、2012、2013年);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7、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8、外省投标单位须先到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派项目经理本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于
报名需提供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省投标单位须带进豫备案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9-67732221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0室
联系人:
电话:1823796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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