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4-10-12 16:00:59.0 |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485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谈话场所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4]351号。
二、采购项目:谈话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共1个包;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谈判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不同隶属关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报注册建造师资格为二级以上(含二级,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临时建造师。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还需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4年10月11日起至2014年10月19日18:00获取谈判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10月20日下午15:30。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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