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5]次 更新日期:2014-09-29 21:01:23.0 |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洛宁县民政局的委托,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洛宁县救灾物资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NCG2014—1027H
二、招标项目:洛宁县救灾物资。其中棉被5000条,面粉3000袋,大米600袋,食用油500壶(详见招标文件)。分两个标段。
三、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近三年完成同类货物业绩合同不少于两项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万元。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份(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5000元。
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
报名时须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六、递交地点: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会议室。
地址:洛宁县财政局后楼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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