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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公租房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23]次 更新日期:2014-09-29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公租房工程已由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3】96号文批准、江发改许准字【2014】148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
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公租房工程已由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3】96号文批准、江发改许准字【2014】148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公租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妇幼保健院内 

2.3  规模:总面积1377平方米,约人民币14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4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公租房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30家(含30家)时,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3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中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hnyangguangyz@163.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10月 21  日 15时00 分,地点为江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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