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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公租房及附属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220]次 更新日期:2014-09-28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公租房及附属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4】11号文件批复和江发改许准字【2014】155号文件核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公租房及附属工程 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4】11号文件批复和江发改许准字【2014】155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捐款  。招标人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公租房及附属工程 ;

2.2  建设地点:沱江镇四联村;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8718 平方米, 总投资约6000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9307130.59元

2.5  工期要求:  270   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该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桩基、电气、给排水、市政道路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已明确实施部分。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项目响应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项目响应金:项目响应金按不低于控制价的35%计;未中标单位的项目响应金于中标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项目响应金在签订合同后5%转履约保证金,30%转项目保证金用于项目建设,项目保证金按签订合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按年计付利息,工程竣工后三年内还清。

5.3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项目响应金无效。

开户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押金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账    号:1910020929200012724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http://www.yzztb.org)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http:/ www./yzztb.org)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jhrzcs@126.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http:// www.yzztb.org)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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