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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二)小区附属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4-09-25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祁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二)小区附属工程已由“祁发改基字[2014]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祁阳诚信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二)小区附属工程已由“祁发改基字[2014]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二)小区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经济开发区浯溪南路以西,G322以东,元结路以北,桥头以南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2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令的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土石方平整、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财政审核的预算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并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提供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开标时法定代表和建造师必须到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当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含30家),先抽取9家入围,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后,再进行第二轮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30家时,从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中直接抽取三家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9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qycxzbdl@163.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招标答疑专区以公告形式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 16 日09时30分,地点为祁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321777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地    址:祁阳县经济开发区灯塔路1号
电    话:0746-3211789
招标代理机构: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浯溪镇民生南路21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46-32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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