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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武装部机关房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9]次 更新日期:2014-09-24 11:0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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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武装部机关房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息县人民武装部的委托,就息县人民武装部机关房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人民武装部机关房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40903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息县人民武装部

2.2本工程建设规模:部分房间改造维修

2.3本工程工期要求:20141020日计划开工,20141219日计划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本次采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922日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东三环路紫水街道司法局五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资料押金6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图纸资料押金退还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期不退。

4.4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20141013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东三环路紫水街道司法局五楼          

6. 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6.2开标地点:光山县东三环路紫水街道司法局五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人民武装部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梁女士                             

    话:                      话:0376-6173886  13507604688

                                   20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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