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8]次 更新日期:2014-09-24 11:07:54.0 |
光山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光山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光山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光财公字(2014)29号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一览表
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共分为四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所投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采购项目划分表
分包号 | 分包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第一包 | 基层所队视频会议系统 | 1 | 5.4 |
第二包 | 万兆核心交换机 | 1 | 1.9 |
车载夜视指挥系统 | 5 | ||
第三包 | 公安专网程控交换系统 | 1 | 1.91 |
无线图像传输 | 1 | ||
U盘 | 50 | ||
便携式移动指挥系统 | 5 | ||
第四包 | 车辆称重仪 | 1 | 1.2 |
手铐 | 50 | ||
身高体重测量仪 | 20 | ||
反恐处突装备 | 1 | ||
简易破拆工具 | 10 | ||
简易破拆工具 | 12 | ||
便携式催泪驱散器10 | 1 |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第一包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为保证系统兼容性与稳定性,所投县局MUC、摄像机、录播服务器、县局会议终端和派出所会议终端、摄像机产品需为同一品牌,并须出具由设备厂商的承诺(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份以上生产厂家设备的省级使用用户证明原件并加盖用户公章。
(2) 总控制中心:须提供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3C认证、ROHS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 会议控制系统软件: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4) 录像系统:须提供3C认证、ROHS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 县局视频会议终端:须提供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3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6) 派出所视频会议终端及摄像机:须提供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3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为保证质量,以上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 第二包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本年度有效的《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是入围《公安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的企业;
(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服务承诺书;
(6)所投产品厂商需在河南省内设有本地服务机构,并提供地址、电话及联系人备查;
(7)投标人具有省公安厅出具的销售警用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3、 第三包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车载取证系统需具有公安部检测报告及公安部推广任务书的证明文件;
(3)设有常驻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提供真实存在的售后机构相关证明),投标人具有安装维护服务等专业技术实力;
(4)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证书;
(5) 投标人具有省公安厅出具的销售警用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4、 第四包特定资格条件:
(1)手铐及便携式催泪驱散器经销商须提供入围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入围生产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省公安厅出具的销售警用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9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特定资质证书。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一) 2014年10月9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一)开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招 标 人:光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76-8565327 电 话:0376-6173886 13507604688
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98 0376-8590169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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