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4]次 更新日期:2014-09-24 11:07:27.0 |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川口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川口乡丰收渠节水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灵宝市川口乡丰收渠节水改造工程
1.2 项目编号:HN/LB 14-036
1.3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1.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5建设地点:灵宝市川口乡洼里村
1.6建设内容:本次节水改造工程在洼里村修建渠首坝,将群英倒虹吸内水源引致渠首坝处,并对该村原3.02Km灌溉渠道进行加固改造
1.7工期:80日历天
1.8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根据豫建(2009)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外省企业需提交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认证备案手续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456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2011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份(以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川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839860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刘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859621 1352522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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