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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营业收费管理系统采购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78]次 更新日期:2014-09-23 13:30:27.0
摘要: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营业收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漯河市清源供水有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营业收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营业收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PX2014-003
二、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为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营业收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该工程位于漯河市太行山路与柳江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院内。根据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战略方向要求,为搭建客户服务信息平台,我集团决定对目前在用营销管理等系统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有健全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财务信誉;
4.3、本项目禁止分包。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09月22日至2014年09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投标人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2份。
5.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出不退。(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09:00时。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395-2691925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
 
 


201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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