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9]次 更新日期:2014-09-23 08:36:04.0 |
鹿邑县2014年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4-148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2014年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豫发改投资【2014】66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卫生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鹿邑县境内
2.2总投资: 约220万元
2.3供货及安装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鹿邑县乡镇卫生院空调采购与安装(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60万元,且生产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3投标单位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投标单位需具有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份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类似业绩;
3.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且检验证明其质量符合相应规范的产品。
3.6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3.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4年 9 月 18 日-- 2014年 9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地点为: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酒店1512室;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带资料:
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1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厂家授权书(经销商须携带)、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等。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和“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1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鹿邑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卫生局
地 址:鹿邑县境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4-7212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4-8538897
传 真:0394-8538897
2014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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