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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2014年中央政法专项业务装备采购与安装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3]次 更新日期:2014-09-23 08:3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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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其2013-2014年中央政法专项业务装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3-2014年中央政法专项业务装备采购与安装第一标段(二次)

2、招标编号:洛汝采购(2014043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交货地点: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6、标段划分及招标货物:

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第一标段

技术侦察车

1

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2、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来),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的供应商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参加(以先报名的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4 917日起至 2014923日止(礼拜六、礼拜天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131305

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所投产品的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109日下午3: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20楼会议室

五、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80301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话:1523796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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