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9]次 更新日期:2014-09-17 15:19:22.0 |
信阳市检察机关2014年业务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检察机关2014年业务技术装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信阳市检察机关2014年业务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4】079号
3、招标编号:0635-1409N234
4、招标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出庭专用设备、高倍望远镜、手机信号屏蔽器、心理跟踪分析仪、话单分析软件、心理测试仪、双录设备等设备采购、安装、培训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免费送货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并移动至指定位置。
6、交货时间: 40日历天,指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全部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期限。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截止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转账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注明用途),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所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标。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支行营业部
缴纳保证金后必须持银行回执单和开户许可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部(4楼408室)换取投标保证金到户收据,否则引起一切事宜我单位将不予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3、开标时间:
4、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地址: 信阳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6-6616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6-6308771
监督机构:信阳市政府采购科
平台监督电话: 0376-636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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