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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74]次 更新日期:2014-09-16 00:00:00.0
摘要:新晃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已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晃招办核[2014]0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新晃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已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晃招办核[2014]0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1、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XYTC-怀-2014-9-5

1.2、工程名称:新晃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1.3、工程地点:湖南省新晃县方家屯乡杨家桥村。

1.4、项目概况:新晃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地面积12900㎡,总建筑面积10270㎡。

1.5、招标范围:项目用地范围内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并由本项目方案设计中标单位承担后续的设计任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1.6、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15天,初步设计30天,施工图设计45天,共计90天。

1.7、项目设计服务费:约46.26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4、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9月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有总建筑面积15000㎡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下述资料报名:(1) 原件资料: ①本公告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⑥类似项目业绩;(2)复印件:第(1)条①②③④⑤⑥项全套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须留存原件)。

4.2、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如出现不全、不真实恕不受理。

4.3、报名时间:2014年 9 月16 日至2014年 9 月22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4 报名地点:新晃县县城砂洲路新晃县建设局一楼(新晃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报名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同报名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晃县基建项目交易中心(新晃县新晃镇人民路56号原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45-6227568 。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57459224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45-251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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