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120]次 更新日期:2014-09-10 00:00:00.0 |
高唐县曲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车库及物业楼工程招标公告 | ||||||||||||||||||||||||
2014-010388-1408-005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高唐县曲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车库及物业楼工程 已由 高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审字【201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唐县金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高唐县曲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车库及物业楼工程位于泉林路南侧,春长路西侧,建筑面积22490m2,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计划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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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备注: 1)要求投标人推荐的拟承揽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押证施工。 2)在聊城辖区内注册的中标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齐鲁银行、农商银行将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中标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3)严禁借资质投标,严禁转包工程。 4)发现假借资质、转包工程行为的投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准参加高唐境内的招标投标项目,并予以通报。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政通路中段)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政通路中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鼓楼东路原时风科技楼1310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高唐县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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