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130]次 更新日期:2013-11-21 00:00:00.0 |
海普·凤凰城A区4#、5#、8#、9#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 ||||||||||||||||||||||||
2013-009101-0908-034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海普·凤凰城A区4#、5#、8#、9#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 已由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 泰高项核字【2010】1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海普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海普·凤凰城A区4#、5#、8#、9#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位于泰安市高新区西天门大街以南,凤翔路以东。,建筑面积54718.65m2,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高新区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该证明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高新区建设局办理(在高新区注册的施工企业由高新区建设局出具;在泰安市其他县(市)区注册的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新区建设局分别出具;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新区建设局分别出具)。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外地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泰安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泰安市高新区龙泉派处所六楼会议室)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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