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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文明路延伸、育才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19]次 更新日期:2014-08-08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桑植县文明路延伸、育才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桑植县发改局以桑发改投资(2014)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桑植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文明路延伸、育才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桑植县发改局以桑发改投资(2014)1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桑植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桑植县文明路延伸、育才路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桑植县澧源镇                       

2.3  规    模:文明路延伸段长1583.985米,路幅宽16米,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育才路段全长85.385米,路幅宽15米,为3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设计时速20KM/h ;   招标合理价为:28949690.31元。

2.4  工    期: 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

3.7 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企业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公司相关资料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注:已办理入张登记的企业如驻张负责人、驻张项目经理等班子人员没有变更且入张登记在有效期内的不需再次备案,如已办理入张登记的企业驻张负责人、驻张项目经理等班子人员有变更或入张登记过了有效期的需重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张建发【2013】71、72号文件要求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模打卡考核管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诚信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预交诚信金金额为陆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诚信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诚信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28日9:3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 8 日至2014年8月28日 9:3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zjjztb.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理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252389793@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 年 8 月 28 日9时30分,地点为 桑植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4 年8 月 28 日9时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桑植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744-6246529 。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依据湘建建【2007】65号文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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