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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校新建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35484]次 更新日期:2020-09-28 20:04:50.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校新建综合实验楼项目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屯发改发[2019]44号、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屯审管建函【2020】45号文件批复,招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校新建综合实验楼项目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屯发改发[2019]44号、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屯审管建函【202045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校新建综合实验楼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校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9439.5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42.48m2,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以及硬化、绿化、管网等室外配套设施。

2.4招标编号:XZC/ZB2020030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表须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

3.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0928日至20201022日,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230930,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本省非长治的CA需在系统账户登录界面进行认证,详情联系CA咨询电话)、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校

址:长治市屯留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03455020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信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紫金大厦11

联系人:张凯

电话:0355-223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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