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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监理

 行业:[] 地区:[江苏] 点击:[177]次 更新日期:2020-09-16 16:49:04.0
摘要: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的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工程监理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7﹞

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的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工程监理已经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发改审发﹝2017﹞189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己落实;现对该工程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二环西路142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2204.6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182.16m2,地下建筑面积4022.46m2;主楼12层,框剪结构,裙房6层,框架结构,地下室1层;主体建筑高度47.0m,裙房23.9m;总投资约1.2亿元3.3合同估算价:  126.48万元。

3.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5要求工期:570日历天,且符合施工总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总工期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6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本单位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上从业。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7年9月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投标人承接过类似监理项目;

类似监理项目认定标准:2017年 9 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商住除外)。【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为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合(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査询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10024993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9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9 月 142020年10 10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20年 9月 14 日至2020年1010930 分前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9月 23 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  10  9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55.5-53.5分;

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

c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d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e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f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g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5分;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0.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2.招标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徐州市泉山区

联系人:朱军        电话:0516-85953550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矿大科技园科技创业园B座506室

联系人:汪红星      电话:13852107227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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