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西招标信息 > 长治市招标信息

长治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项目长兴路(北环街-捉马东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87]次 更新日期:2020-07-28 18:33:47.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项目长兴路(北环街-捉马东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长审管批[2020]168号、长审管批[2020]293号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项目长兴路(北环街-捉马东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长审管批[2020]168号、长审管批[2020]29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治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治市市政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项目长兴路(北环街-捉马东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北起北环街,南至捉马东大街;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雨水管道总长度1349米,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3940米(道路东西两侧各一趟),长兴北路与捉马大街交叉路口雨污分流局部改造,英雄北路与捉马大街交叉路口雨污分流局部改造。雨水主管采用d1000钢筋砼Ⅱ级管,污水主管西侧采用d4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东侧采用d400-d6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挖沟槽土方及回填、排水管道铺设(局部为顶管)、挖除旧路面和恢复路面结构层等;  

2.4建设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上岗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4企业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表须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

3.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于2020728日至202081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819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本省非长治的CA需在系统账户登陆界面进行认证,详情联系CA咨询电话)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长治市市政管理中心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36

    人:王女士

        话:0355-582964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潞州区西外环路保宁门西街世纪城619

     人:燕女士

话:0355-3737222

Copyright © 2008-2018 易快得招标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1516772281 | E-mail:151677228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