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34]次 更新日期:2019-12-16 13:56:18.0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小常片区壁头村漳泽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已由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发【20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治市滨湖区建设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财政负责筹措资本金,其余通过但不限于省级专项债、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XGDGC201912-05
2.2项目名称:长治市小常片区壁头村漳泽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3建设地点:漳泽南路南侧,长北干线西侧,滨湖大道东侧,规划北环路北侧。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住宅楼、社区服务综合楼、配套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等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综合布线工程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519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3170㎡;地下建筑面积为108800㎡。
2.5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应、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计划工期:11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工程施工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3.2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或参与不同的投标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2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5.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责任;
3.5.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平台中近一年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需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
3.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和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纳税凭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2月11 日至2020年1月9日,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1月10日10:00,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3、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滨湖区建设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 0355-5010020
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长兴南路124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55-302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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