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131]次 更新日期:2019-12-09 20:03:32.0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20191209-KF051SJ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烟审批投[2019]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金沙江路以南、昆仑山路以西,总用地面积约73333.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含现有体育设施用房约25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实训中心楼群、学术交流中心、孵化器、公寓楼、食堂以及体育设施用房等主要功能;地下部分包括机动车库、人防工程(平时汽车库)、设备用房及辅助管理用房等,投资估算约4.88亿元。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审查、招标及施工配合、后续的技术服务、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工作中的相关内容等所有工作。 2.3设计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及成果,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部分单体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相关规定要求经具有审查资质的图纸审查部门审查通过,其余部分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每个单体建筑、室外配套设计时间均不超过40日历天)并按相关规定要求经具有审查资质的图纸审查部门审查通过以及其它规定的有关审查部门审核通过。 2.4设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省、市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 2.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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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设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9时起至2019年12月1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缴纳。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1日9时,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5.2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www.sdjs.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上发布。 | ||||||||||||||||||
7.其他 | ||||||||||||||||||
详见招标文件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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