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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水源地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西] 点击:[100]次 更新日期:2019-12-09 19:59:22.0
摘要:1、招标条件静乐县水源地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自来水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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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静乐县水源地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自来水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静乐县水源地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2.2项目编号:ZLFSX-2019-048
2.3建设地址静乐县县城
2.4建设规模部分输水管网,改造县城部分供水管网。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8884.79万元。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及有关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5日至201912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文件需携带:1、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2、项目经理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公告之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记录截图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拟项目经理携带以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投标人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1225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乐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袁杰
联系电话:1863600516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连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世勇    高敏
联系电话:1913500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