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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和平广场停车场一期暨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294]次 更新日期:2019-12-02 18:38:06.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武乡县和平广场停车场一期暨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武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审发〔2019〕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武乡县和平广场停车场一期暨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武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审发〔2019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乡县和平广场停车场一期暨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武乡县和平广场南部

2.3项目概况:项目分为地上、地下两部分,地面建设大客车停车场占地10620 m2、旅游接待中心(2层)占地1300 m2 、配套绿化景观工程1420 m2等;地下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结构,平时为小汽车库,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人防建筑面积10360.48 m2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提供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凡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单位不予接受;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无账户被冻结、被依法强制执行等情况;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6.2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日至201912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31 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武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址:武乡县

人:张高峰 

    话:0355-639090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八楼

人:王 

    话:0355-2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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