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214]次 更新日期:2019-12-02 17:41:03.0 |
菏泽东站广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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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2019/11/27 | 公告号: | |
项目名称: | 菏泽东站广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 ||
工程地点: | 菏泽市开发区陈集镇桶子河村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40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24000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40000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菏泽市铁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冯伟鹏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0-5709019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菏泽市铁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冯伟鹏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0-5709019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贾明磊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3905301695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招标项目菏泽东站广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已由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菏发改[2019]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菏泽市铁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菏泽市日兰高速东侧,仓南路以南,开发区陈集镇桶子河村附近。 | |||
1.2 建设规模:约24万平方米,初步确定地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 |||
1.3 项目主要内容: | |||
①菏泽东站广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分为东、西两个广场,西广场占地约171.5亩,东广场占地约151.5亩; | |||
②广场地下停车库、部分商业及配套用房; | |||
③落客高架桥、引桥及广场区间路; | |||
④轨道交通市政预留工程(不含勘察设计)。 | |||
1.4 项目技术指标:依据设计方案制定。 | |||
1.5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4亿元。 | |||
1.6 招标范围:菏泽东站广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1.7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2021年10月31日前交付使用)。 | |||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
标段内容:菏泽东站广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 |||
二、投标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 |||
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 |||
2.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
2.5 企业(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具有一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投资总额在五亿元及以上的业绩;企业(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一项站房或站前广场类设计业绩。 | |||
2.6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师)注册证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 | |||
备注: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且资格审查时提交的人员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证件一致,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
2.7 投标人无重大合同纠纷、重大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
2.8 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
2.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 | |||
2.10 本次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等任何费用。 | |||
2.1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和合格制。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910室。 | |||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授权委托人持以下材料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910室)报名。 | |||
4.1.1 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 |||
4.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复印件上的二维码须清晰可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 |||
4.1.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 | |||
4.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 |||
4.1.5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师)注册证和高级职称证书; | |||
4.1.6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
4.1.7 提供企业(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中,具有一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投资总额在五亿元及以上的业绩,含在建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EPC合同原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企业(2016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一项站房或站前广场类设计业绩,含在建项目(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 |||
4.1.8 潜在投标人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
4.1.9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非联合体无需提供); | |||
4.1.10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合同仅需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 |||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十楼)。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其他 | |||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 |||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7日9时0分 - 2019年12月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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