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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风神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西] 点击:[115]次 更新日期:2019-11-25 16:55:21.0
摘要:1、招标条件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风神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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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风神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风神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测
2.2项目规模:项目包括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总面积4066.21hm2,其中造林绿化面积3133.351hm2(提质增效面积1240.75hm2,荒山绿化面积1866.68hm2,河道绿化面积25.92hm2, )河道整治长度4.955km,农田整治面积888.79hm2(梯田改造面805.73hm2,土地平整面积24.51hm2,提质改造面积58.55hm2),拆迁复垦面积19.11hm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测及相关服务
2.4项目总投资:14315.65万元
2.5项目地点:静乐县风神山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勘测周期:1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勘测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且符合设计所需深度要求
2.9招标编号:TZL01-2019F09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25日—2019年 11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19年 12 16153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静乐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西林路63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994179317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16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233609363
邮箱:tzljsgf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