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83]次 更新日期:2019-11-25 16:52:52.0 |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丰片区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8】7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措与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分两个地块,其中:G-13-01-01地块位于太行西街南侧、太行南路东侧;G-14-03-01地块位于太行南路东侧、规划纬十二路北侧。
2、建设规模:1#、2#、3#楼建筑面积6731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99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318.7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设施等。
3、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1#、2#、3#楼;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资格同项目经理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2、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上岗证(施工员以建造师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按国家规定足额配备)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为准、材料员以岗位证为准、造价人员以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社保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及医保缴纳凭证,明细表须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
5、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备案)、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6、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11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 浩
电 话:0355-306908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李淑平
电 话:0355-20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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