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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A区(A2-1片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设计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67]次 更新日期:2019-11-20 22:38:34.0
摘要: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潞城市新居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潞城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A区(A2-1片区)项目已由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审发[2017]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潞城市新居城镇房地产开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潞城市新居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潞城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A区(A2-1片区)项目已由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审发[2017]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潞城市新居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潞城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A区(A2-1片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设计

2.2项目编号:WNSD20191125

2.3建设地点:西街后巷北侧至一中操场南侧,公建路东侧至府西路西侧。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A2-1片区室外配套设施,净用地面积27155.11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该项目A2-1片区室外配套设施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设计周期: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2018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具备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表须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企业 20198月至201910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1120日至201912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www.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11030分,登录(http://www.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送达或者未提交/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潞城市新居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学府街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55-8515169 

代理机构:山西维尼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西大街55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55-3562888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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