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68]次 更新日期:2019-11-12 01:08:31.0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9】37号、【2019】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平顺县青羊镇崇岩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消防站总建筑面积2951.04 m2,包括:主体消防站2689.89 m2,附属楼235.20 m2,门房25.95 m2,停车位6个,以及室外基础设施建设等。
3、计划工期:15个月。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2018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须含法人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4、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2019年4月-9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账户被冻结、被依法强制执行等情况。
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03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顺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平顺县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13453554134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城北东街盛德世家第3幢2单元101号
联 系 人: 王 露
电 话: 1553557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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