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199]次 更新日期:2019-11-04 15:43:39.0 |
南县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南县国有资产清查机构选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南县国有资产清查机构选定。
2、采购内容:南县国有资产清查。
3、采购预算:850000.00元
4、政府采购编号:南县财采计(2019)-1104-2
委托代理编号: HNYG-NX-191103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资产清查点多面广、业务量大,需要一家熟悉本地环境的企业, 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唯一熟悉本地人文环境、且能提供此项服务的本地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七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紫薇路8号华泰大厦20层2011-2014号房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
专家1论证意见 |
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唯一熟悉本地人文环境、且能提供此项服务的本地企业,同意该公司的南县支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专家姓名:谭新民工作单位:南县审计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2论证意见 |
资产清查点多面广、业务量大,需要一家熟悉本地环境的企业, 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雄厚技术人员,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公司。 专家姓名:周智工作单位:南县商务粮食局职称:工程师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七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孟军工作单位:南县商务粮食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
采购人:南县财政局
地 址:南县南洲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073748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联 系 人:张光明
电 话:1897537357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单位地址:南县南洲镇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737-524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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