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105]次 更新日期:2019-10-28 14:51:13.0 |
菏泽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EPCO(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资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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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2019/10/26 | 公告号: | |
项目名称: | 菏泽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EPCO(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资运营)项目 | ||
工程地点: | 菏泽市开发区南京路南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30%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他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18538.46万元 | 工程造价: | 218538.46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菏泽市水务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彭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0-6169816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菏泽市水务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彭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0-6169816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王老师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5553179532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菏泽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EPCO(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资运营)项目 | |||
建设单位:菏泽市水务局 | |||
2.建设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开发区和高新区 | |||
项目规模: 218538.46 万元 | |||
3.计划工期: 1)建设工期要求:13个月,中标公示后五日内中标单位进场进行河道清淤、水系连通等工程开工建设。 | |||
(2)中标后,按甲方发出的任务通知书,根据任务通知书里规定的内容,20天完成初步设计,4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成果给甲方审核并送审。 | |||
(3)建安工程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且水质考核达标。 | |||
(4)投资运营期:7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及水质达标的次月第1日起算)。 | |||
4.质量标准:合格 。 | |||
5.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
6.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内容:菏泽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程EPCO(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资运营)项目 | |||
二、投标条件 | |||
投标条件 |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在有效期内): | |||
1.1勘察设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
1.2施工: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注:如不同时具备上述1.1、1.2资质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对应要求,其资质可累加。 | |||
1.3 运营:须具备4万吨/日以上(含4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能力; | |||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提供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证明材料(此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存款证明、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等累计额达到20亿元); | |||
3.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 |||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 2016年至 2018 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以实际注册时间至今为准)。 | |||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日至 2019 年 10 月 1日止,承担过EPC、PPP、EPCO、BOT、EOD等模式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流域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污水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海绵城市等类似治理项目)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 |||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6 年 9 月30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止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 3 个(含 3 个); | |||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
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 |||
7.3联合体成员须按联合体协议书要求约定分工(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 |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 |||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前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九楼910房间)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 | |||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复印件上的二维码须清晰可辨);(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业绩(须提供合同);(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7)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0)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证明材料(此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存款证明、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授信证明、贷款意向书等累计额达到20亿元)。 | |||
注:报名提交资料只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证件原件但信用要求部分须提供联合体全体信用截图,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 |||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拒绝接受以传真以及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只接受现场递交)。 | |||
六、其他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菏泽建设信息网发布 | |||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6日9时0分 - 2019年11月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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