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168]次 更新日期:2019-08-29 14:05:01.0 |
枣庄市峄城区榴园东路新建工程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
2019-002823-0405-056s | ||||||||||||||||||||||||
1. 招标条件 | ||||||||||||||||||||||||
枣庄市峄城区榴园东路新建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经由枣庄市?峄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峄城区榴园东路新建工程;枣庄市峄城区榴园东路新建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峄城区榴园东路(中兴大道-沿河西路)。 2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峄城区榴园东路新建工程,峄城区榴园东路西起中兴大道,东至沿河西路,工程内容:全长612米,城市支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5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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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标段一:枣庄市峄城区榴园东路新建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建造师须为本企业注册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4、具有良好的信誉,近几年有良好的安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二:枣庄市峄城区榴园东路新建工程监理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鲁建建字【2013】27 号)文件要求,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工程施工期间相应监理工作及相关咨询服务的需要。 3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招投标项目中没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投标报名 | ||||||||||||||||||||||||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09: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领取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2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本页面右下角“报名流程”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每标段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09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其它文件应递交至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枣庄市新城民生路市财政局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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