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9-08-21 21:29:27.0 |
龙口市新民学校看台、配电室、南北警务室、厕所及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 ||||||||||||||||||
20190820-LK008S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新民学校看台、配电室、南北警务室、厕所及室外工程已由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字[20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龙口市财政局、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该工程位于龙口市府南一路南侧,府南二路北侧,府东二路东侧,南二东路西侧。工程内容包括看台、配电室、南北警务室、厕所(二座)的建筑、装饰、强弱电、给排水,室外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广场、操场、门库、围墙、自行车棚及安装配套等工程。建筑部分总建筑面积3067.5平方米,室外工程总面积约为12.13公顷。项目编号:HLZB2019S-007,合同估算价为 93001821.73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6:00,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700元/份,售后不退。 4.2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口市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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