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西] 点击:[70]次 更新日期:2019-08-19 18:37:22.0 |
1、招标条件
忻州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龙翔小区(二期)项目已由忻发改发【2015】2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资金除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由市政府筹措和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忻州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龙翔小区(二期)项目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SZ20190831
2.3总投资:约390万元
2.4建设地点:北横四街以北、通岗路以西、北横三街以南、牧马路以东。
2.5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3其他要求(附网站查询截图):
(1)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领取。
4.2领取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拉杆装订:(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 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领取截止日前企业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明细证明材料和单位2018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证明明细(含项目经理);(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网页截图;(9)企业控股和管理关系的说明(格式自拟,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19年9月10日9时0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霍计平
电 话:0350-333617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六层
联系人:马鹏利、王鼎家、杜春亮
电 话:0351-7070830、18334771535
开户名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中环街支行
帐 号:6812015480000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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