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81]次 更新日期:2019-08-06 22:54:17.0 |
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监理招标公告 | ||||||||||||||||||
20190802-QX015JL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工程已由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栖发改投字[2018]1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栖霞市翠屏民营园区迎宾路西侧、德丰路北侧区域。总建筑面积4302.8㎡,地上5层,框架结构。 计划投资额:约人民币6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等所有施工范围为准,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150日历天内竣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的投标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2019 年8月6日08时30分至 2019年8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8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11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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