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87]次 更新日期:2019-08-06 22:54:16.0 |
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 ||||||||||||||||||
20190802-QX014SZ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工程已由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栖发改投字[2018]1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位于本工程位于栖霞市翠屏民营园区迎宾路西侧、德丰路北侧区域。总建筑面积4302.8㎡,地上5层,框架结构。 施工计划投资额:约670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总承包招标。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50日历天内竣工。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6日08时30分至2019年8月11日08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现场缴纳。 不提供邮购投标文件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11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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