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131]次 更新日期:2019-08-02 14:38:11.0 |
福山城区交通路口、路段优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20190801-FS011DL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福山城区交通路口、路段优化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烟福审批投字[2019]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烟台市福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本次建设项目为福山城区交通路口、路段优化改造工程施工。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与西山路交叉口、汇福街与聚福路交叉口、永达街与奇泉路交叉口、南苑街与福海路交叉口、蒲湾街与聚福路交叉口、港城西大街与奇泉路交叉口、梨景路与凤凰山路交叉口、奇泉路拓宽(永达街以北)道路排水。 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路灯、绿化及排水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项目计划总投资:一标段9680094.93元;二标段9095777.13元。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竣工。 质量要求: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其中,绿化工程由建设单位会同养护管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移交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9月,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投标企业可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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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福山城区交通路口、路段优化改造工程施工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1日17时00分至2019年 08月06 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3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3日9 时00 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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