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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县城芙蓉桥(人民银行桥)、崇岩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95]次 更新日期:2019-07-16 14:17:29.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县城芙蓉桥(人民银行桥)、崇岩桥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9】19号、平发改审字【2019】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县城芙蓉桥(人民银行桥)、崇岩桥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919号、平发改审字【2019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顺县县城芙蓉桥(人民银行桥)、崇岩桥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ZLZX招【2019688

2.3建设地点:平顺县县城

2.4建设内容及规模:芙蓉桥(人民银行桥)拆除新建,新建桥为3-10m预应力板桥,桥梁全长32米,桥面宽15米,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U型桥台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桥面,两侧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装,车辆荷载等级为城-B

崇岩桥: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35米,桥面宽18米,车辆荷载等级为城-B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配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明细表;

3.3投标人须具备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5日至201907 19日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报名(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0715日至20190719日(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0709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平顺县县城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5-8860381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15

人:张女士、任先生、闫女士

    话:0351-7077533/633133134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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