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环卫中心湿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已由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黎发改审发【2018】1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环卫中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黎城县环卫中心湿垃圾处理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2.2项目地址: 黎城县黎侯镇赵家山村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湿垃圾处理设备及配套处理设备等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等综合能力;
3.2投标人须是投标设备的合法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3.3生产厂家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销售代理商所代理的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应满足上述相关资格要求,具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所投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要求,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不良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报名,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提交、送达或者未提交、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城县环卫中心
地 址:黎城县
联系人:樊女士
电 话:0355-65896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号楼2单元
联系人:申女士
电 话:0355-2092292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