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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委大院周边改造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19]次 更新日期:2019-06-26 17:07:11.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黎城县委大院周边改造项目已由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黎发改审发【2019】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委大院周边改造项目已由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黎发改审发【2019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黎城县河下东街10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建设规模:主要对黎城县委大院周边(占地约13961.5m2)进行景观工程改造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凡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单位不予接受;

3.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人员明细表(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明细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4日至20196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报名,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624日至20196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719日上午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提交、送达或者未提交、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黎城县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355-567267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号楼2单元

联系人:申女士

电 话:0355-2092292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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