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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五中学校新建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总承包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281]次 更新日期:2019-06-21 20:03:08.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第五中学校新建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会以长发改审发(2018)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第五中学校,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第五中学校新建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会以长发改审发(2018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第五中学校,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深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五中学校新建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治市第五中学校院内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2.4建设内容:新建学生公寓楼及室外配套工程

2.5招标编号:ZLZX[2019]525

2.6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法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22日至20190626日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报名(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0622日至20190626日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7220930,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长治市第五中学校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0345603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15

人:黄东   韩长豹

    话:0351-7077533/633 186361220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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