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257]次 更新日期:2019-05-30 11:38:01.0 |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怡园路(南山路至花园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
20190530-LK004DL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怡园路(南山路至花园路)道路施工工程,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工程为怡园路(南山路至花园路),工程西起南山路,东至花园路,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怡园路全长 801.287 米,车行道宽度 14m,沥青砼路面。 2.本次设计道路为新建道路,新建污水及雨水管道和设施。 3. ⑴新建管线沟长度为44m,⑵预埋过路套管采用无缝钢管,焊接。预埋过路套管位置及数量见综合管廊平面图,过路套管两端检查井井盖选用隐形井盖,做法及要求见施工说明。 4.路灯道路两侧对称布置,设计采用10m高截光型路灯;道路交汇区采用14m高投光灯。 该工程计划投资额为:1141.31万元。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前完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17时00分止,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开标前半小时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缴纳。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口市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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