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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10KV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12]次 更新日期:2019-05-10 11:57:57.0
摘要: 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10KV工程施工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项目部委托,对其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

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10KV工程施工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项目部委托,对其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磋商。

一、项目名称: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10KV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SXGDZC-LFW-20190503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服务明细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服务内容

单位

备注

1

负责河西新院的变配电室建设施工,电气部分及主供、临供线路部分施工的全程监理工作

1

 

预算金额(采购控制价)

128907.92元

 

2、范围包括: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10KV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监理服务时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4、服务地点: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襄汾县河西新区复兴路)

5、质量目标:合格

参与磋商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2、对报价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监理项目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报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需具有电力行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且总监应在近两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电力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证书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

3、对报价人的其它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有以下关联关系的报价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报价人(及其分公司)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平台查询在以上名单中存在记录或已启动惩戒措施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活动。

五、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本项目公告和报价人基本信息表(A4纸打印);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3)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项目总监)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

4)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5)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6)拟派项目总监相关证书;

7)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本公告要求报价人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2、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交两套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4-(8)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3、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报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报价人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

 

承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价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六、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预备会,报价人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公司。

2、时间2019年5月22日14时30分

3、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 2 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磋商开标会议。

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与注意事项

1、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临汾)》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3、公告期限: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襄汾县人民医院河西新院项目部

   址:山西省襄汾县河西新区复兴路

人:李先生

   话:1393570330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裕景花海祥E座1103号

人:贺先生

   话:0357-2103400、13152878054

   箱:176198295@qq.com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解放西路支行

   号:1405 0171 6154 0000 0003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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