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294]次 更新日期:2019-04-26 13:51:01.0 |
莱山区新苑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设施)招标公告 | ||||||||||||||||||
20190424-LS009DL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莱山区新苑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设施)已由烟台市莱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号烟莱发改字[2019]109号,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新苑路(桐林路至迎春大街)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为东西向城市支路,本工程为旧路提升改造,改造路段全长830米,车行道宽度为10米,人行道单侧宽度约为3.5米,迎春大街至海普路北侧人行道路段宽为2.8米,现状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普通道板铺装。 2.2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计划投资额:约240万元。 2.4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二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4.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6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5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ytggzyjy.gov.cn/)找到本工程点击报名(网上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26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5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ytggzyjy.gov.cn/)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半小时现场缴纳。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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